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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证券法》下证券服务从业经验要求变化解析 投资顾问注册门槛是否调整?

《新证券法》下证券服务从业经验要求变化解析 投资顾问注册门槛是否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于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新证券法”)并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证券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规定有所调整,引发了业界对于“两年从业经验要求是否被删除”的讨论,尤其是与投资咨询顾问注册相关的部分。以下是对此问题的具体解析:

一、法律条文的具体变化

在2014年修订的《证券法》(即修订前版本)第一百七十条中,曾明确规定:“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人员,必须具备证券专业知识和从事证券业务或者证券服务业务两年以上经验。”

而在2019年修订通过的新《证券法》中,原第一百七十条的内容被整合与修改。新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按照相关业务规则为证券的交易及相关活动提供服务。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开展业务,并对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通过对比可以明确看到,原法中关于从业人员“两年以上经验”的具体年限要求,在新法的该条款中确实没有被保留

二、核心理解:从“法律硬性规定”到“授权监管细则”

这一变化的核心在于立法模式的调整,而非简单地“取消”了经验要求。其立法意图可理解为:

  1. 原则性规定:新《证券法》在证券服务机构章节侧重于确立其业务开展的基本原则、法律职责和违法后果,提升了立法的概括性和原则性。
  2. 授权性规定:将具体的人员资格准入条件、执业标准等细节性、技术性要求,授权给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即中国证监会)通过部门规章、自律规则等形式来具体规定。这赋予了监管部门更大的灵活性和时效性,可以根据市场发展和监管需要及时调整具体标准。

三、对投资咨询顾问注册的实际影响

这是否意味着现在注册为证券投资咨询顾问(常说的“投顾”)就不再需要任何从业经验了呢?答案是否定的。

新《证券法》实施后,具体的人员资格管理遵循证监会发布的相关规定。目前,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投资顾问)的资格管理主要依据的是:

  •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
  • 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组织)发布的 《证券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实施细则》 以及相关的执业注册程序。

根据现行有效的监管规则,要申请注册为证券投资顾问,一般仍需满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1. 通过证券从业资格专项考试(即通过《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两门基础科目后,再通过《证券投资顾问业务》专项科目)。
  2. 具备与拟从事业务相适应的从业经历。虽然新《证券法》条文本身未写明年限,但根据证监会和业协的实操规定,申请注册投资顾问的人员,通常仍被要求具备一定的相关业务经验(例如,在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与证券投资相关的业务经历)。具体的年限要求可能在监管细则或公司内部聘用标准中体现。
  3. 受雇于一家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
  4. 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无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四、结论

总而言之,《新证券法》删除了原法条中关于证券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两年以上经验”的具体表述,是立法技术上从事无巨细的列举转向“原则监管+授权细则”模式的体现。这并不等同于法律层面直接取消了投资咨询顾问的从业经验要求

实际的准入门槛,包括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和相关经验,已转移至由中国证监会制定的部门规章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规则中进行具体化和动态管理。对于拟进入证券投资咨询行业的个人而言,仍需关注并满足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发布的最新资格注册规定,这些规定中依然对从业者的专业能力和相关经验设有相应标准。因此,在规划职业路径时,建议直接查阅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发布的最新注册登记指引及相关通知,以获取最准确、最及时的要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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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3 10: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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